著名经济学家黄有光作为人大代表,基于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现状,曾提出过一妻多夫的议案。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0)》,中国大约有3700万男人匹配不到对象。展望一下即将适婚的00后的男女比例,近乎是6:5。也就是说这批00后中,每6个男人就必然会有一个男光棍。
目前全世界有阿联酋、乌干达、沙特阿拉伯、阿曼、也门、埃及、苏丹、巴林、约旦、伊拉克、塞内加尔、利比亚、斯威士兰、埃塞俄比亚、摩洛哥、索马里、肯尼亚、日本、韩国、蒙古、马来西亚、印度、泰国等存在一妻多夫的情况。但其中一些国家的一妻多夫制已经逐渐消失或者只存在于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中。
同样一妻多夫制也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
如果我国实行一妻多夫制能否解决4000万国内光棍问题那?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妻多夫在其他国家存在和以前西藏存在的原因和形式。
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
一、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
二、朋友共妻。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归其父,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这也与经济原因有关。
三、女人主导家庭地位,女人权力比较大可以决定嫁多夫。男人均沦为女性的劳动力。
四、其中一人为正夫,其余为副夫。性权利通常经由正夫及妻同意后,由正夫分配行使。男子除分享其妻之性权利外,也可能要求把自己所生之子女归在自己名下。子女则可分别向其生父要求财产权益。另外,所有子女对其母亲所有之财产享有同等权益。
综上貌似一妻多夫可以解决我国男女失调和经济原因造成的光棍。
但一妻多夫虽然存在了上千年历史,但这种形式和现代文明发展存在巨大矛盾,是历史的倒退。
我国自新中国建国后,《婚姻法》明确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这个早已成为普罗大众的共识,深入人心,在民间也几乎约定成俗了。从司法角度看,一妻多夫已经构成重婚罪了。
其实说白了,一妻多夫制,实质上就是一夫多妻制的变种,这是开历史倒车,国家很难通过这项法案。国家倒是可以从司法和道义两个层面,更进一步地提升女性的权利地位,从而去冲击仍然普遍存在的重男轻女思想。而大男子主义的生存空间在未来也会每况愈下,家暴的行为也会明显减少,这样或许女孩的出生会越来越多。
不管怎么说男女比例失调仍然是国家的一个棘手问题,也是因此而单身的男人的一个悲疮。